為了回應友人鍥而不捨疲勞轟炸般的訊問,我想在這裡好好交代一下關於告白這件事......
在大一的時候,男性荷爾蒙過剩的青春年代,我做了一件愚蠢到令我後悔不已的告白。
告白對象是一起在視小劇場上謝君白老師莎劇導讀的小雪球君。
謝老師到現在都還是我記憶中最喜歡的英文老師,不過她課程的難度和要求的嚴格都不是當時18歲只想在椰林大道上把妹的我可以負荷的。
當謝老師在台上用著流利的英文講著"透過一種光影交織的臨摹書寫方式 ,莎士比亞讓悲傷的氛圍一點一滴的滲入這齣喜劇裡......"
所以,18歲的我學到了"會在一起的,是不需要告白的"。以邏輯來解讀,如果以上敘述為真,那麼"如果需要告白,就不會在一起"也應該是成立的。如果我遇到一個我好喜歡好喜歡到好想和她在一起的女孩子,硬漢如我,縱有柔情萬縷,也是不會告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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